總務主任 羅老師
分機:141
1、與各處室研商共同提出校務發展計畫。
2、擬訂有關總務章則及年度計劃。
3、規劃校舍營繕修建及分配事項。
4、規劃教具添置、修理及分配事項。
5、指導及督促本處職員及工友處理各項事務。
6、主辦事務工作檢核。
7、審核採購案件。
8、掌握營建工程運作。
9、彙整次年資本門(工程、設備)概算編列。
10、規劃校園環境美化綠化。
11、規劃協調校園設施及空間運用。
12、總務處職員、校警、技工、工友之督導、訓練與考核。
13、主辦校園安全管理。
14、核購各項生活物品。
15、計劃全校環境佈置及警衛事項。
16、簽約訂定有關經費、修建、租賃及購置等合約並保管之。
17、商同會計主任籌劃各項費用之支配。
18、執行總務會議及其他各項會議有關總務之決議案。